5月1日,记者从鞍山市环保局获悉,为积极推进蓝天工程,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今年鞍山继续完善并执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通过采取黄标车区域限行,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等措施,力争全年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9476辆。
今年,鞍山继续全面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路面执法等措施对驶入绿标区内的黄标车实施管理。严格机动车检验管理,增加黄标车尾气检测频次,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检验或未按检测要求、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环保检验报告的检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依法办理黄标车报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加强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发证管理规定,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在此基础上,鞍山还将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系统建设,逐步提高城市公交承运比重,2017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要达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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